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当诸朝开始围观我的法考备战 > 第116章 脱逃4(3/3)
个说话的人反问道:“可你觉得,判官会打自己的脸吗?

    朝廷会打自己的脸吗?

    更何况,真正的凶手已经杀被杀了,证人也已经没了 !”

    好几个桌子上的人急切的问道:“所以,这成了悬案?!

    可,他不越狱,也不可能出来了?

    他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啊!

    被妻子绿了,妻子被杀结果被冤枉成罪犯了,以为能接近监狱长给自己翻案,结果监狱长却把证人杀了,没有出去了的希望!

    哎!这都要……”

    乔富绅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善人,为人和善,此时看到众人的关注点不在自己给母亲祝寿的宴席上一点也不生气,默声在一旁看着。

    有人持续输:“对啊!翻悬案是要有很多当官的要倒霉的!

    有些事情可以一直在潮湿的角落中,但只要被摆在明面上,影响就不一样了! ”

    有个小孩气质文雅,看起来有过读书启蒙了,此时提问向众人:“可后世,有太多和我们所想的不一样的东西了!”

    喧闹的讨论此时立刻冷静了下来。

    乔富绅此时站到这个小孩旁边,“所以,你觉得可能吗?”

    小孩却反问道:“为何会没有呢?”

    看着小孩的眼神,乔富绅哈哈大笑,也注意到男孩是个可造之材,但看穿着,却是落魄,顿时心里有了当伯乐的心思。

    *

    孟棠开始说出关于这个我问题的最后的结论:“

    所以,在这里涉及到了另外的讨论 ,之前所提到的刑法的两个功能——

    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 。

    如果侧重保护法益,对于脱逃罪而言,这里的法益指的是监狱秩序 。

    那如果在这个案件的判决之中,侧重于保护法益的话 ,该给这个故事中的男主角判处脱逃罪;

    如果侧重于保障人权,则不应该判处脱逃罪。

    刑法是由犯罪和刑罚所构成的 。这个故事的男主本身入罪是违法的,不成立的,那脱逃行为自然不受刑法处罚。

    这个问题,所得出的最终的结论就是为优先保障人权,不以脱逃罪来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