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要紧事,魏星又到藏书馆研究起了周易。
周易的辞象含有不少诗歌,可称为诗象。诗像与一般的辞象不同,除喻理表意之外,还有表情的作用。另外一个方面,诗象又和一般诗歌不同。虽然有些诗象,形象鲜明,音韵铿锵,艺术性很高,甚至不次于诗经的作品;但从性质上看,都不是作为反映生活的独立自足的艺术作品而存在,它只是被借用来喻理表意的手段。它的特殊功能是给卦爻象中引发出来的抽象的义理戴上可感性的花冠,从而加强喻理表情的作用。这是在伦理场合诗歌形象所具有的特异功能。这一点,我国古人深诸其妙。
这种借诗喻志的表现手法,最早不一定始于周易但如此自觉地精心地大量使用这种手法,应该说,始周易,因为周易是中国最早的成型着作。
因此,周易辞象中诗歌的取比,与诗经以及其他诗歌的比兴,形似而实异。不过,有些学者对此却缺乏清醒的认识。李镜池先生在《周易斌辞考》中就曾申明:“周易中也有比兴式的诗歌,我们解释时也要用着诗的眼光来看它”。章学波先生在《文史通义》中也说过:”《易》虽包六艺,与《诗》(诗经)之比兴,尤为表里”。他们都把诗经中的诗和比兴作用,同表现周易卦交象义理的辞象之一的诗及其比兴作用等同看持。对此,钱钟书先生却持不同观点。他认为《易》象与诗象“貌同而心异,不可不辨。”
对《诗》象即而不离的根源,似嫌不深不足。似应补充说,诗之所以不离象,是由于它是生活形象与思想感情形象的统一反映。既非体现义理的图象,也非喻理的工具。这样从文艺科学的理论上深入论述,才能从根本上阐明,诗与象之间如同肉体与灵魂的关系一样,无可分离。另外,依据王弼“得意忘象”之说,认为《易》象不即而可变。基本上合乎《易》之诗象取譬明理的本性,但并不能涵盖全面。王弼的忘言忘象说,是以《老》解《易》的产物,有道理,但不全是。
就读《易》和解《易》束来说、理想的塘界自然应该是忘象,不为象果,但作《易》者为喻理雨取象时,却不能不精心选择,以求喻理确当。《易)中的辞象,包括诗象,成书时即已与朴交象内在意义融为一体、无可更张。《品》之卦象、交象、辞象三者均已铸成一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