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先前的推断,宋祖辉正是和该女孩儿发生过,不止一次的性关系。
可她还未成年啊!
关键是,明面上看跟宋祖辉并没有关系。
不可能是妓女吧?
苏明月推测道:“我觉得她不是那种职业,就算是也应该是本地人,至少也得长时间待在隆江。然而她的确就是外地人,总不能跨省跑来做生意吧?”
“估计呀,她和宋祖辉是在游戏里认识的。”
“类似于网恋,两人在这儿线下见面。”
杨聪不置可否。
女孩才十六岁,交往时间不可能有多长,也就不足以取得宋祖辉的信任,参与到绑架勒索的机密事件中。可如果是单纯的网恋奔现更说不通,因为过日子总得挑舒服的地方吧,正常应该去宾馆才对。
然而,各项痕迹表明…
宋祖辉和那女孩,还真是在这里自导自演绑架勒索。
洗碗池里有两只饭碗,显然是他俩使用过的,总不能是别的绑匪使用,不人道地不给宋祖辉饭吃,况且除了一家三口,再没有发现第六个人的生物特征。
另外,那段绑手的绳子也不正常。
杨聪戴着手套,捏住其中一段,使其自然垂落。
结果近乎笔直,并没有过分弯曲。
以此证明这段绳子没有长时间用于捆绑,从而发生不易复原的大幅形变。
可如果宋祖辉是被别人绑架,必然要长久捆绑。
抛开矛盾点不谈,现在的情况是…
既然是宋祖辉和女伴,自导自演绑架勒索,那如愿拿到两百万后,看来真是躲起来偷偷快活。
并不存在二次绑架,或者杀人灭口。
然而,接下来的发现,再次将刚得到的结论推翻。
掀开次卧小男主人的床垫,也就是宋祖辉和女友睡过的那个,发现一些凝固,呈暗红色的擦拭状血迹。
不可能是月经。
那就是二人中的一个,或两者都包含的人血。
是意外受伤吗?
如果不是,那真的有可能发生过命案。
苏明月再次发挥想象力,合情合理猜测:“既然女孩还没亲密到,和宋祖辉合伙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