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来人往的银之斯卡里茨,梁辰一行人,衣着粘血的回到了这里,阳光的照射下,他们武器甲胄,散发着寒光,令人生畏,他们刚刚清理了一个强盗营地。
人数在十余人左右,也算是一场血战了,因为强盗的装备不错,有不少板甲强盗,要不是他有剑气,说不定就要折损人手了。
也不知道这群强盗,哪里来的钱,买的这些昂贵的甲胄和武器,不过现在,全部便宜了梁辰一行人了。
现在梁辰的佣兵们,一个个穿上了强盗们的骑士胸甲,配上之前的锁子甲和软甲,再加上锅形头盔,已经算得上装备精良了,就算是骑士的装备也不过如此了。
要知道,就是普通的卫兵,有的时候,也只有一套软甲罢了。
如果给他们一匹战马,别人还会以为是骑士团呢。
这一战也算是收获满满了,梁辰询问过那名强盗首领,他说是有人给钱给他们,让他们发展势力,并且让他们以后效忠,那个人是一名外地贵族。
梁辰思虑片刻,觉得应该是伊斯特万那个贵族,就是西格斯蒙德一方的贵族,为了打击侵略本土势力,为对方的王能更好的拿下土地的控制权,才发展强盗势力,准备事后攻掠本土势力的家伙。
本来,对方老实交代后,梁辰准备掠夺完对方的一切后,就放对方一马,没想到对方居然趁他不注意,拔出匕首要刺死他,幸好他反应及时,不然就嗝屁了。
梁辰最后只能送他去见圣神去了。
至于其他投降的强盗,通通卖去当农奴了,有专门的奴隶商人,和交易场所,一个人三十枚银格罗申呢。
这个主意还是战斗大师万尼克出的主意。
用他的原话说,杀死他们太残忍了,干脆让这群家伙发挥余热吧。
梁辰无语,把他们卖给奴隶商人还不如杀了呢,起码还有尊严不是吗?
亨利也这么认为的,他说着还拔出了剑,要给这群强盗一个痛快,强盗们见状纷纷求饶,表示想活命,当奴隶就奴隶吧。
“头,跟你混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啊。”行走在道路上,一名佣兵看着自己一身闪亮的甲胄,一脸满足的说道。
“是啊,这次运气真不错啊,居然有一些板甲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