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之后,最终毙命。
傻柱则是拿过对方的手电筒,在对方身上摸索一阵,摸到了一块手表,还有一把手枪,全都搜刮,看来这名鹰酱佬还挺有钱,搞不好还是个大官儿。
傻柱把对方狗牌也收走。
至于对方手中的步枪,傻柱接下来还要战斗,并没增加自己的负担,先放在原地,待会儿同志们打扫战场,再带走。
一击成功杀了一个敌人,傻柱也是士气大增。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傻柱将缴获的手枪别在腰间,右手握着匕首,左手拿着手电筒,缓缓向着下一个目标靠近。
下一名敌军,在傻柱靠近对方五米之外,对方就看到了傻柱。
“莱克,你不是在那边伏击敌人的吗,过来做什么?”
听到对方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和自己对话,傻柱就知道,在如此黑夜,对方估计是把自己当成自己人了。
傻柱没说话,他可不懂英语,一旦开口就会暴露。
傻柱鼓着胆子缓缓靠近,在靠近对方一定距离之后,傻柱瞬间打开手电筒,照住对方眼睛,在对方短暂失明的瞬间。
傻柱已然身形一晃,已是来到对方身前,匕首一划,彻底划开了对方脖子。
对方难以置信的捂着脖子,在倒下失去生机的最后一刻,也终于是看清了近在咫尺的傻柱的面孔。
“小鬼子,去你爷爷的,劳资才不是你的伙伴,劳资是索命阎王。”
解决完这名鹰酱佬之后,傻柱又在对方身上一阵摸索,不过这鹰酱佬身上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一个牛肉罐头,傻柱也是拿着揣在怀里。
这战斗了这么久,现在他可是饥肠辘辘,就等解决掉这几个埋伏的鹰酱鬼子,然后进食一下,补充一下身体能量。
傻柱将罐头收起之后,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在这丛林之中的最大优势就是,敌军敌我不明,他们不会随意开枪,总得说一句英语问一下,这样,傻柱即使不开口,也能知道是敌是友。
一下子解决掉两名鹰酱佬,傻柱现在也是对自己的近身战力有了一定的信心。
卫东哥说的没错,只要学会他教的这些本领,只要自己不大意,近身对付一两名鹰酱佬,压根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