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整件事,很简单,就是一场为了掩盖自己犯罪事实的谋杀案!”
原告的律师将整件事描述的惟妙惟肖。
大概的意思就是,莉莉娅的爸爸为了利益,胁迫工会成员和当地帮派,为他做走私禁药的生意。
但随着治安局的调查,他发现自己马上暴露,所以就采取了灭口的行为。让帮派的头目杀掉了工会成员,本来也想杀掉帮派头目,但却因为头目被抓而没有得逞。
并且提供买凶杀人的证据,包括凶手的供词,以及给凶手事后的汇款等等!
看起来十分合理。
当然。
法官自然要给被告方机会阐述整件事。
这一切在赵峰口中,自然是颠倒了整件事的是非。
工会成员变成了整件事的操纵者,帮派头目也是工会的人找来的,至于莉莉娅的父亲,也是被胁迫卷进来这件事的。
“胡说!”
原告律师不由翻白眼说:
“那你怎么解释所有钱都是被告发给死者和证人的?”
“你怎么知道?”
赵峰耸耸肩膀说:“你有证据么?”
“当然有,证人就是这么说的。”
“对啊,证人这么说,但你有物证么?比如,你们查抄走私的现金在哪里?”
“现金当然有了。”
“在哪?”
“在证人家里!”
“那不结了?”
赵峰摊开手说:“现金都不在我们这儿,你竟然说我们分发现金,你在搞笑么?”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原告律师有一种头懵懵的不适感。
倒不是他今天状态不好,而是跟赵峰辩论,有一种压迫感。
虽然他不知道为何?
但仿佛对方的声音里,自带一股力量,让他差点觉得对方说的是真的。
“原告请你回答这个问题。”
法官皱皱眉头,提醒道。
“好的,因为证人是销售药的人,他销售禁药之后,现金自然都存放在他那边。那么大一笔钱,怎么可能随时移动?”
原告继续说:“我们从银行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