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法外狂徒:观众席上,被判十年 > 第54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4)
是特别熟的律师,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刘国华虽然是法院工作者,但是也是一个普通人。

    做好事可以,但是要力所能及并且自己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才行,毕竟谁不是有一家老小需要养呢。

    苏胜想要拿到卷宗,必须要先接下韩晓晓的案子才行。

    这倒并不困难,也没有任何的阻碍。

    这件事背后的那人,就算再怎么的位高权重,在这种程序上,也是不敢胡来的。

    毕竟不管是谁,都是要守规矩的!

    蓉城法律援助中心的官网上,苏胜找了半天才在最后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韩晓晓的案子。

    案子的介绍非常的简单,连基本的案情都没有,只有‘未成年人犯罪’几个字的介绍。

    整个介绍居然连校园霸凌几个字都找不到。

    对此,苏胜并不觉得有多么奇怪,毕竟其中一名被告的父亲,可是经常上蓉城电视台的人之一,其他几人的父母,在蓉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只是让苏胜有些奇怪的是,这个案子在法援中心的官网上显示,中心已经指派了律师了。

    这一招就玩的很有水平了!

    因为根据相关的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之后,如果已经和法援律师签订了合同,必须要先取消代理合同,才能够请新的律师为自己辩护。

    而法律援助虽然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但是取消代理合同,那可是要付违约金的!

    并且违约金的金额是可以进行约定的,并不设上限。

    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是一个亿,那么无故违约,就需要赔偿一个亿才能解除代理合同!

    不得不承认,这一招确实玩的非常的有水平。

    要是韩晓晓也签署了这样的合同,那么即便是苏胜有天大的本事,也无计可施。

    并且更加无力的是,由于韩晓晓属于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签订合同是可以不用经过本人同意的!

    在韩晓晓父母都双双离世的情况下,若是操作的当,其社区就能够帮她签订代理合同!

    因为韩晓晓目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社区和居委会可以暂代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