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社的”
“滚你麻辣隔壁的,别跟我吹牛比了。”
不等阿哲的话音落下,路南便不耐烦的骂道:
“新义社的你会来盯着自己旗下的艺人?
你踏马拿老子当二比呢?”
说着,路南抓着阿祖的脖领子。
拖到阿哲的身边,随即蹲下身子,一巴掌便拍在了他的脸上。
啪~!
清脆响亮的耳光,直接将他的牙齿抽掉一颗,血水顺着嘴角流淌下来。
“唔唔唔”
阿哲捂着嘴巴,瞪大双眼,满目狰狞的望着面前这个混蛋。
路南却是不屑一顾。
“我问,你答,不答拉倒!
我直接弄死你,然后去问你的同伴。
你有三秒钟可以考虑。”
路南一字一顿的说道,并且还掰起了手指。
三、二
“等等!
我说,我说,求求您放过我!”
望着路南冷漠的眼神,阿哲终于怂了。
他看的出来,对方绝对不是随便说说。
如果自己再继续装逼,眼前的男人真可能干掉自己。
“呵呵,看来你这个狗仔还是有些眼力的嘛。”
路南嗤笑着问道:
“你们到底是哪个杂志的狗仔?
为什么要到钟楚楚的别墅来,准备挖什么猛料?”
“大,大佬,我,我俩真是新义社旗下《达周刊》的娱记。”
阿哲哭丧着脸说道。
“哦?真是?”
路南有些疑惑的问道:
“那为什么来找钟楚楚的麻烦?
她不也算是新义社的艺人吗?”
“大佬,新义社旗下也有很多公司的。
虽然都是隶属一个社团,但竞争还是会有的。”
阿哲无奈的解释道。
路南恍然。
啊,原来如此。
当年在古惑仔电影中不看到过这个桥段吗?
陈浩南不但把黎胖子给砍了,还烧了他的杂志社。
操,看来是老子少见多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