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人的背景固然不简单,可叶殷身为不良人统领,何以还要如此替他们脱罪?
这岂不是,把他自己也拖下水吗?
难道,叶殷有什么把柄落在他们手上?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姜峰陷入沉思。
至于翟洛初和唐慕的口供为何会将所有责任都推向阎凌天,那是因为对方已经猜到,他的手上确实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四人在案发当日去了李诗诗的院子。
甚至,可以证明李诗诗的死这四人有关。
可如今这口供,却将四个杀人凶手,变成了阎凌天一个。
而阎凌天呢?
疯了啊!
案发当日就疯了啊,一个疯子又怎么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按照景国律法,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杀人,并不能完全算是凶手的过错,甚至可以判为过失杀人。
纵是有罪,也当适量减刑。
同时,只要再取得死者家属的认可,以铜赎罪,凶手当不至于以命偿命。
只要人不死,往后便有了更多的操作空间。
更何况,本案的死者还是一个歌姬。
有句难听的,在这个世界,许多人根本不把歌姬,妓女一类的人当人看。
一个疯子失手杀死一个歌姬,这算是哪门子大罪?
姜峰离开大牢的路上,眼中的怒火变得愈发强盛。
这些官场老油条,总能找出律法中的漏洞,用律法来逃避罪责,用规则来击败现实。
很好。
既然你们要这样玩,那就别怪我也不讲规矩了……
翌日。
天还没亮。
不良人府衙门口,便传来一阵震耳发聩的击鼓声。
有人击鼓鸣冤。
附近的百姓闻声顿时纷纷靠近,争先恐后的想先率先吃瓜。
姜峰接到衙役的回禀,旋即面无表情的来到正堂之上。
很快。
一个身穿锦绣华服的商贾人士,身宽体胖,满身富贵的中年男子,便缓缓走了进来。
啪——!
姜峰一拍惊堂木,冷声问道:“堂下何人,有何冤屈?”
中年男子微微行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