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转嫁到你们身上。”
欧阳略思索片刻,点头:“只要不是特别离谱的条件,可以。”
接着,江叶竖起第二根手指:
“其次第二个条件——”
“说服白衣女这件事,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
“如果最后没有成功,我不希望我是浪费时间白跑一趟。”
“所以我需要你们提前支付我跑腿费,或者说中介费。”
不等欧阳反应,他又举起第三根手指:
“最后一个条件——”
“如果最后事成,白衣女答应击杀目标公寓管理员,我需要额外的报酬。”
这三个条件说下来,其实是说明了双方的交易流程——
首先林京和欧阳,需要支付江叶“跑腿费”,又或者相当于请他办事展示诚意的“定金”。
不论这事最后成与不成,“定金”不会退还。
其次是白衣女的要求,也由林京和欧阳完成。
这就相当于把林京欧阳这一方与江叶之间的交易,变成他们与白衣女之间的交易。
而江叶,则相当于只是个跑腿的“中间人”。
最后是假若事成,江叶这个“中间人”,还要求了一笔小费。
欧阳也是人情社会里长大的,自然也懂这种“托人找关系”的流程。
找人办事,首先就得送一笔;
办事过程中,又得给办事人送一笔;
事成之后,找关系跑腿的那位,又得送一笔。
当然,有些时候也不是真的送钱,而是请吃饭,以“人情”记账。
但这末日公寓,显然不是人情社会。
这些交易的流程,得事先就商定得明明白白。
而江叶提出的这些,其实和欧阳原本设想的交易模式不太一样。
不过略微思索后,他还是点头同意,并主动表示:
“我们可以签订契约,将交易划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付定金,第二部分是办事。”
“第三部分,则根据事成结果,分出两条支线——”
“若事不成,你得不到第三部分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