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之后,这名白人方才慢悠悠地走上前来,摆出一副装腔作势的说客模样。
不仅如此,此人嘴上虽然挂着所谓的歉意笑容,可那张脸上所流露出来的傲慢神情,竟是没有半分加以遮掩之意。
他为老外写过很多歌,期间接触过太多这类的人了,他简直不能太了解白人这套令人发笑的做派。
肖格见状,忍不住发出一声轻笑,随即漫不经心地开口问道:“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听到这话,那名白人先是稍稍一怔,随后连忙道:“哦,我叫托米,我们的乐队叫做‘洛杉矶之星’,而我是这支乐队的队长兼任主唱”
“洛杉矶之星?”
肖格在心中将这个名字默念了一遍。
他连国内的摇滚乐队都记不全,更别提国外的了。
于是他便看向尾随他一起进来的杨凯乐。
杨凯乐自己说了他是个资深摇滚乐迷,各大乐队的信息他都了如指掌的。
杨凯乐也注意到了肖格投来的询问意味的眼神。
于是他立刻开口道:“这‘洛杉矶之星’,是近几年在美国本土超级火爆的一支摇滚乐队!甚至就连大名鼎鼎的永恒乐队,都不止一次地在公开场合夸赞过他们。”
顿了顿,杨凯乐接着补充道:“而且,在整个美国的摇滚乐圈子里面,大家几乎都已经把这支‘洛杉矶之星’当成是永恒乐队未来的接班人来看待!”
永恒乐队是当今世界摇滚乐坛的活化石,是每个玩摇滚的人心中的信仰,他们能够得到永恒乐队公开的夸赞与认可,足以证明其绝非浪得虚名之辈。
肖格恍然大悟,难怪这些家伙一个比一个趾高气扬呢,敢情人家还真是有这个资本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