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几个好把式,我就不能客气。自然要挑那位有着千军万马避红袍名号的。”
“于高朗。
一阵军号声犹如群狼长啸,许明达站在河岸旁浑身发抖,已经分不清是激动还是害怕。
“若有此助力,我便可平步青云了。节制天下兵马的大将军非我莫属!”
河对岸,偌大的红衫军阵从血雾中缓缓现身,披坚执锐,仿佛下一秒就要冲杀而来。
汗如雨下。
无名河本来有名字,名叫金锣河。当年三万红衫在此背水一战,杀得十万大宁官军丢盔弃甲。就算最后大宁援军赶到,三万红衫却仍是死战不退。
此一战大宁京城禁军近乎全军覆没。三万红衫也全部战死。
金锣河岸伏尸十万有余,河神不幸沾染了杀气和戾气。性情大变,常以幼童为食。
大宁朝廷将此事上报学宫,学宫圣人下旨镇杀河神,金锣河也被剥夺河名,水运尽失。
红衫军阵中走出一人,身高八尺,一身红袍红甲,单手提一把七尺长枪。
许明达一个飞身跳到阵前,抬头看着提枪男子。果真在他眉心到嘴角处有一贯穿整个面庞的刀疤,看上去很是渗人。
长剑出鞘,一缕金色真气附着在剑身,高声道:“我奉何良骥,何大人之恩,招你入我账中!于高朗,还不跪拜?”
于高朗目光如炬,他微微抬手,身后擂鼓声戛然而止。
“一个被拘押在此的鬼物,还要耍威风。你是想吃苦头不成?”
突然一柄长枪插进地下,于高朗死死咬着嘴唇,不发一言。
许明达不由分说,一剑刺出,径直穿透于高朗,剑身上的金色真气涌进于高朗胸口。
于高朗被金色真气刺入气府,一阵头晕目眩。若不是拄着长枪,恐怕此刻已经跪倒在地。
“吾将斩龙足,嚼龙肉,使之朝不得回,夜不得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