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大秦帝国(精华版)(全5册) > 二、疲民与贵族第一次有了愤怒的共鸣(2/4)
影响农事,又将对年年夏忙必然发生的村落部族间普遍的争水争地的大量私斗仇杀,给以迎头震慑。卫鞅的法治主张是:顶风立威,新法才能站稳脚跟,法令之尊严,要在治乱中确立。

    但是,这五道法令几乎全部改变了秦人的生活方式。它要人们对既往的恩怨仇恨一概泯灭,走上一条以法律为行动准绳的道路。无论是城堡国人,还是乡野农夫,都感到被一条巨大的绳索捆住了,浑身不自在。对邻里村人的仇恨不能任意报复了,快意恩仇的日子不复存在了,杀了人不能逃匿,没有官府的验身画像简,连客栈也不能住;恩人犯罪要举发,仇人立功要庆贺;一切纠纷都要告官,弱肉强食要变成公平相处,争水争地要听凭官府裁决……一切一切,对随心所欲的老秦人,都别扭得要死。

    山野农夫如此,栎阳国人也是如此。

    栎阳国人对法令的怨言,主要在“惩疲”法条。惩疲,是新法中惩治懒惰懈怠与不务正业之游手好闲分子的相关法条。因《周礼》称此等人为“疲民”,所以惩治这种人的法令,被民众呼为“惩疲法”。新法在奖励军功、奖励农耕的同时,对疲民给予严厉惩罚,规定:无论农工商人,凡是因为懒惰、懈怠而贫困者,一律罚为官府奴隶,男人做苦力,女人做仆婢;凡是有业不操而游手好闲者,一律罚为官府奴隶,强迫劳动;凡罚为奴隶者,夫妻不得同居,家人不得同事一主。更严厉的一条是,主犯家长一生不能恢复为自由籍的平民。

    更有一种“富疲”,不缺钱财,不事劳作,专一的逃避兵役,游荡四方,做游侠式快意生计。这种人有能力,有武功,有说道,堪称疲民之最。还有一种家道中落的“士疲”,识得字,读得书,偏偏下不得苦。文不文,武不武,或整日摇唇鼓舌评判是非,或道听途说传播各种流言,或帮“富疲”出谋划策为虎作伥。“士疲”们对惩治疲民的法令骂得最为刻薄,说惩疲法令是“老妪当家,阴气到顶”。

    上层贵族中还有一种“贵疲”,更是生乱根源。

    第一批法令中,包括了对某些特定宗室贵族的惩治,此谓惩治“贵疲”。《军功受爵法》横空出世,赫然规定:取缔世袭爵位制。凡宗室贵族,若没有军功或其他功绩,不能取得爵位;两年无功者,除去贵族籍;一旦除籍,贵族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