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穗提着竹篮,拽着粗布衣裙,沿着一条山间小路,一直往山上走去,她记得她在深山见到过一片竹林,冬日里的笋最是肉质紧实细腻。
她在家时就爱吃这个,趁着这时到山上挖些,在炖上一只乌鸡,自是极好的。
这里是湖广省,她犹记得三个月前,她醒来时见到一个老妪守在自己床前,身边连孩子的音信也无,原来沈国公连孩子的一面也不让她看。
转念一想,不看也罢。
她在沈国公的私宅做了月子后就偷偷溜走了,沈国公虽不是心软之人,可奈何沈翊的脾性她是摸透了,倒不如离他们远远的。
之后她带着沈国公给的二百两白银和两根金条,来到了湖广地区,更名改姓,叫张楚,岁数也大了两三岁,又往人牙手里买了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一个九岁的女孩,作为帮手。
说是帮手,倒不如说是伴,几人相处了两三个月,从一开始的惧怕她,到现在敬爱她。
男孩叫小奴,女孩叫明月,男孩一个是冬穗在格斗场买的,为就是要有一个会功夫的来保护自己,女孩就是为了作伴和多一个帮手。
在湖广省的承天府治下的一个小乡村里落了脚,这里的人还算淳朴,可即便如此也是有不少的糟心事。
冬穗自来到这个世界,哪怕是在冬家时,那也是普通百姓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环境,更何况是后来生活过的沈家,和这里一比,那里简直是神仙日子。
好在她不用伺候沈翊于枕榻,更不用让他来决定自己喜欢什么,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更重要的是,她不用担心会不会惹他不开心之后,又得了他什么惩罚!
“姐姐”
冬穗正沉思着离开沈翊之后的逍遥日子,听见远处小奴的声音,她等了一等,回头见一抹清瘦的身影,跳窜窜的来。
“你怎么来了?明月呢?你把她留在家了?”
小奴听冬穗这么问,愣住了,小心翼翼的望了她一眼,冬穗有些想笑,这人不知是怎么在格斗场里活下来的,胆子这么小。
“明月在家里喂鸡呢,姐姐要挖竹笋去卖吗?”
不知道是什么错觉,让他们以为冬穗很贫穷,冬穗摇头,“不是,咱们挖回去吃,你不用跟着我,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