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八零:被弃少妇转身随军被娇宠 > 第68章 当秀才秦泽碰撞蛮子村民(2/4)
以他们都叫我绾妹。”

    秦泽哼了一声道:“不是真关心你的人不配叫你绾妹!------你别怕,你坐在车上,我下车同他们理论。”

    秦泽开门,拎着公文包下车,大步朝那几个人走去,身形挺直如同修竹,一身合身的西装体现精英气质。

    “这位大哥,您好。”

    秦泽微微欠身,彬彬有礼。

    章奋强吃惊回头,“你是?”

    “我是姜绾女士的律师,这是我的名片。”

    秦泽很礼貌地取出名片递上。

    章奋强从来没有听说过名片这种东西,但看见上面写着几排字,他看不懂也不耐烦看。只是看着秦泽非常狐疑。“你是绾妹的谁?还姜绾女士?啜!”吐一口飞沫。

    秦泽侧了一步,脸色不虞,“请问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章奋强胸脯一挺,“怎么的?老子坐不改姓行不改名,老子章奋强!”

    “哪个脏,很脏的脏?”

    “老子哪知道哪个脏!谁知道平舌翘舌,谁知道那玩意儿!”

    “弓长张的张?”

    “什么弓?什么长?我还关云长呢我还!你到底要干什么?”

    陆海下了车,道:“他是立早章,奋斗的奋,强大的强!”

    “很好。”

    秦泽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事先复印好的文件,将文件放在车窗上固定,填上了章奋强的名字,然后放到章奋强面前,“知道这是什么吗?”

    “什么?”

    “这是律师警告函。本律师受姜绾女士委托,就你涉嫌侵犯其名誉权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你章奋强先生,从x年x月x日起,在丰县多次宣称“姜绾女士偷窃陆家东西”,并传播未经证实的言论,你在无任何实物证据或警方认定的情况下,公然散步不实指控,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

    该言论已经导致我委托人姜绾女士社会评价显着降低,精神遭受严重损害。

    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民法典》第1165条------

    现要求章奋强先生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