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处理一下呀。”
“刚才切菜不小心切到手了。”宋琛轻描淡写道,试着收回手,“没事,等下就自己愈合了。”
“这怎么行?”
宋琛这毫不在意的态度,令易书月越发愧疚。
这么好看的手,留疤可惜,而且,他是为她做夜宵才受伤的。
易书月按着不准他动,紧接着,风风火火地跑向客厅,翻出电视柜里面,她新买的医疗包,取了张创口贴出来。
“你自己贴一下,之前秦梦送了我个祛疤的药膏,我觉得很好用。但我放在家没带过来,我明天过去拿。”
宋琛低着眼,想到她之前和陆珩打的电话,小声提出请求:“你帮我贴,可以吗?”
易书月没听清:“嗯?”
“算了。”他不愿再重复,“给我吧。”
易书月哦了声,乖乖把东西给他,边吃面边观察他的动作。
宋琛很快贴上创口贴,然后低头开始吃面。
他连吃面的样子都很好看,男人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背青筋清晰可见,就连咀嚼都是慢条斯理的,像个运筹帷幄的君王,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相比之下,易书月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俗人。
她沉默两秒,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碗。
“不好吃吗?”
宋琛忽然出声。
“啊?挺好吃的啊。”
她这不都吃完了?
其实没吃饱,但易书月不太好意思说。
高中时易书月就比同龄人要能吃得多,十七岁,正是小姑娘爱美的年纪,周遭又全是艺术生,美女一抓一大把,很多女同学就会靠饮食来控制身材。
易书月消化功能不太好,很容易感到饿,只能一直吃,身体又没法吸收,所谓的吃不胖体质。
因为太能吃,家里亲戚都戏称她“月半半”,尤其是她堂哥,没少拿这个调侃她。
追宋琛那会儿,听说男生都不喜欢太能吃的小姑娘,尤其是宋琛这种天上月级别的,他喜欢的人也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这可太为难易书月了。
没追到的时候还好,她吃多少宋琛也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