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的。
吃完了早饭,七点钟都不到,叶天涯就想拉着叶知秋出发了。
他点了根烟笑话道:“咋的啦?去晚了工作就没了?真是的,知道爹你兴奋,我本来不想坏你心情的,但你太傻乎乎的了!
人家八点钟上班,你拉我去早了没用啊!去到还得干等着,有啥意思啊?咱们今天入职而已,只要上午过去办手续,领东西,带上证明去派出所落户。
然后给娘他们三个登记好,去街道办登记一下,就没啥事儿了!不过我在考虑,要不要去倒腾个自行车票,给你弄一辆自行车。毕竟这边走路过去,起码得二十五分钟左右呢!”
叶天涯眼睛一亮,自行车好啊!他连忙对旁边的王小兰说:“媳妇,买不买自行车?有了自行车,我以后放假了,可以骑着自行车带你出去溜达!以前都是为了一日三餐奔波,咱们还没有好好逛过京城呢!”
不得不说王小兰有点心动了,虽然儿子是采购员,会配一辆自行车,但那是公家的。
如果家里有自行车这种大件,对于儿子找对象,可是大大的加分项呢!
当即她咬咬牙道:“儿子,自行车还是要买的!毕竟你以后有了对象,骑厂里的自行车,可坐不了人家姑娘。我记得采购员的驮篓,都是用铁架子固定住的,根本就拆不下来。所以这自行车,娘出钱给你买了!”
这个的确是这样的,毕竟驮篓不固定好,拉着重物容易掉下来。特别是采购到鸡蛋鸭蛋这些东西,分分钟碎掉!
不过叶知秋有点郁闷,自己这身体才十八岁!家里居然这么早就惦记着,要自己娶媳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