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
对此,季时初甘之如饴。
他的宝宝只能由他来照顾,谁来他都不放心。
季时初真的说到做到。
从a大毕业后,他真的寸步不离的陪在樱之瑶身边。
樱之瑶去哪儿,他便去哪儿。
细心妥帖的照顾着樱之瑶的衣食住行。
书房里。
季时初正在跟时景电脑视频。
“你发来的文件我都确认清楚了,没问题,可以正常执行。”
此时的季时初穿着淡粉色的居家服,坐姿略显慵懒。
都说男生穿粉色一个不小心就是雷点,可偏偏穿在季时初身上毫无违和感,反而衬得他棱角分明的五官都柔和了许多,整个人都透着温柔。
当然,正常的季时初是不会穿这种颜色的衣服,他更偏向暗色深色系,再不然就是白,就是所谓的直男审美。
但只因为这是樱之瑶选的,跟樱之瑶的是情侣装。
只要小姑娘喜欢,季时初真的可以妥协任何事。
“行,知道了。”说完工作的事,时景也表情轻松起来,“弟弟,我真的服你,恋爱工作两不误,而且都做的极好。”
“多谢夸奖。”季时初笑着道。
在时景眼里,季时初真的是天才。
学习能力真的超强,因为这个弟弟当时就只跟着他学了三天,就将时家所有的事务都记在脑子里了。
就连打扫卫生的清洁阿姨每月的工资是多少都记得一清二楚。
某种程度上,这真的有些可怕了。
怎么说来着?
对,大杀器。
而且还是两个大杀器。
瑶瑶宝贝儿是大提琴界的大杀器。
这两小只,就,绝。
各种意义上的绝。
时景记得当初书棠在知道这所谓的“三天”后,就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时家和书家实力相当,可她书棠却在大爷爷的斯巴达爱的教育下,愣是花了好久才将书家所有东西塞进脑子里。
可季时初做了什么?
三天!
只用了三天!
而且人家还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