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那些丧尸老6突然袭击,他特地穿了一件皮夹克。
人死后指甲和头发都还会生长一段时间,所以丧尸大多数都有长指甲。
普通的衣服抵挡不了几次它们的九阴白骨爪,就会被撕碎烂掉。
要是皮肤不小心被抓伤,也不知道会不会感染尸毒。
目前宋惊风是不想去做这个尝试的。
皮夹克几乎可以阻挡百分之五十的抓伤,也不容易坏,可以算作一个防具。
以前他做程序员时,不同颜色的格子衫就他的标配,海澜之家的套装也是他的最爱。
就这,也不妨碍宋惊风艳压其他人。
现在突然穿上皮夹克,一下子就把他另外百分之八十的魅力激发了出来。
沈月白现在才t到了一点他的帅气。
不过,也只有一点点而已。
用餐的时候两人都没说话,气氛不算融洽,但也不过分尴尬。
宋惊风背着衣柜里搜出来的登山包打算出门时,沈月白叫住了他。
“我在车库找到了头盔和这个,你带上吧。”
她拿出一个摩托车头盔,还有一根铁棍一样的东西。
车库还有昨天的丧尸尸体,经过一夜的发酵恶臭无比,但她还是顶着压力进去了。
从结果上来看,不亏。
宋惊风有点发愣,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沈月白认为他是反骨起来了不想拿,就把东西硬塞在他手里:
“这物理学圣剑,可遇不可求。”
物理学圣剑,这个称呼仿佛触动了男人的神经,他浅浅勾起一抹笑:“嗯。”
沈月白脑子劈里啪啦一阵电光,然后闪过一句话:
十年了,少爷终于笑了。
在沈月白的印象里,宋惊风的表情库只有嫌弃、生气、不耐烦……诸如此类的负面表情。
而且平时他一般都是无表情。
只有在程序组验收那天,他的表情库才会被启用。
甚至还可以通过那天他表情的复杂程度,来判断组里的小弟到底给他提交了多少bug。
就这么一个人,突然这么笑起来,就……还挺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