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越来越大,如万千根银针,打湿了他的碎发和衣服。
雨声撞击着建筑,冲刷着街道,其声巨大,让他的心越发烦躁不已。
其实他以前是很喜欢雨天的,因为凉快,也有理由在家里蹲着。
他更喜欢独处,所以在工作后立马就从家里搬出来自己住。
狗子是老妈以让他多出门运动为由塞过来的。
诚然可爱忠诚,但有时它趴边上睡觉,那呼吸声都会叨扰到宋惊风。
所以他可从没想到,自己会有如此挂念,巴不得黏在一起永远不分开的人。
还是以前最能惹毛他的人。
想着,焦虑着,眼看就到了那栋房子。
最快的方法当然是从隔壁的房顶攀着凹陷处上去。
但雨太大,有点打滑。
这高度摔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宋惊风只能改变思路。
他准备从正门上到四楼,然后从窗沿上顶楼。
不过才进门他就觉得不对,因为楼梯是水泥地,上面有很多湿漉漉的脚印。
两串进一串出,深浅不一,但都有一个共同点。
脚印个个清晰分明无拖拽,显然是人类的脚印。
这些分析是一瞬间的,在得出结论后,他的心猛地一抽紧。
接着全身血液都集中在脚下,只用了不到半分钟就冲上四楼。
果然,顶楼入口处的障碍被人为破坏了。
上了顶楼,雨声渐大,夹杂着女人的声音,像是在娇声的哭泣,又像是在叫喊。
宋惊风已经失去了判断力,他大脑空白。
所有冷静和沉稳都被抽离,只剩下了慌乱和害怕。
他直接肉身撞开了那扇门。
然后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景象。
一个裸着上半身的壮硕男人,盘腿坐在地上,正举着一个蘑菇汤罐头,仰头喝里面的内容。
地上散落着很多空罐头和拆开的包装纸。
而他心心念念的小人,正坐在角落,缩成一团,瞪大着眼看着那人。
听到动静,那人转过头来。
两人眼神一对上,宋惊风额头青筋暴起。
接着一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