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经商,天生具有奸商特质。
看来先前都是大智若愚,他这人精明得很。
他的话也确实有道理,但是……
“太冒险了……看时间漫展头天正好是尸毒爆发的时候,那边丧尸肯定密密麻麻……”
他吐了一口烟,边笑边摇头:
“啧,你看你看,妇人之见。要我说,丧尸越多,武器越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沈月白咬了咬唇。
虽然被讽刺了,但跟以前宋惊风的强度比起来,简直就是不痛不痒。
她没生气。
秦飞雨的思路也不能是说是错的,高风险高回报,也是一个方向。
但她自从上次的冒险招致宋惊风惨死后,已经怕了。
于是她看向宋惊风,让他来决定。
宋惊风也在思考,他看了一会地图,感觉秦飞雨那样花费的时间太多了。
虽然刀剑确实好用,但他向来不喜欢麻烦。
也不喜欢在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铤而走险。
于是就说:“算了,不去。”
秦飞雨一下就不服了:
“不是,惊风,我怎么发现你现在怎么胆子这么小呢。
先前逮鸡啊,出区啥的那都是小打小闹,所以听你媳妇的也就听了。
结婚了你就怕这怕那,一点血性都没有了,你还是我认识那个宋惊风么。”
宋惊风被一激就有点恼,不耐烦道:
“想去你就自己去啊,又没人拦你。”
秦飞雨被噎住了,吭哧吭哧老牛一样猛抽了几口烟:
“行行行,你们夫唱妇随,我说不过你们。
不去就不去,咱们就这么怂着走呗。”
这场简单的会议,最后就以秦飞雨的让步结束了。
都有说法,但就是合不到一起,这也是常有的事。
以前宋惊风和沈月白也是这样。
不存在谁是对的谁是错的,谁拖后腿谁不拖后腿,只是单纯的办事风格冲突而已。
反正最后只要统一了方向,一起去做就行。
大雨驱散了雾,再淋雨前行肯定会感冒,所以三人决定再待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