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两人绑起来,或许真是对〔听故事〕这件事渴望至极。
再看,他手上拿的〔书〕,其实是由一叠a4纸装订起来的厚实文件,封面朴实无华的写着《末日见闻录》几个大字。
楷体,加粗,小二号,居中。
在这几个大字下,还有小一号字。
沈月白眯了眯眼,终于看清了那几个字。
〔血刀老祖会打人也爱码字 着〕
她了然于心。
“你是作家吗?”
她开口。
是〔作家〕,而不是〔作者〕。
相信对于每个文字工作者来说,这个身份绝对受用。
果然,老头浑浊的眼睛一亮。
他嘿嘿一笑,用手中的钢笔挠了挠头,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敢当不敢当,老夫以前喜欢在网上随便写点东西,用来消磨时间。”
既然笔名中有〔爱码字〕三个字,那就肯定不是消磨时间那么简单。
但这个马甲名不见经传,真实情况应该是某个网站的扑街网络作者。
既然扑街,那就不能过于刻意的吹捧,也避免谈及以前的作品,以免陷入尴尬。
与〔作品〕不同,将其吹捧为作家非常可靠。
因为这两字更多的是自我认同,是绝对放心的马屁。
果然,这一声作家打开了老头的话匣子。
“哎,以前老夫被很多事物束缚住了手脚,变天后,觉得这世上有意思多了,就想着到处游历,寻些故事,做个东方吟游诗人。”
他有点忘记自己为什么要捆住二人,自顾自感叹起来。
“这么说,我们会被写进你的书里咯?”沈月白露出一副意外之色。
那语气还有些惊奇,像是因此感到荣幸至极。
“哈哈哈,当然了,我这本书是纪传体,我打算把你和你老公放在一卷,所以小姑娘,你俩的故事,要好好给我讲哦。”
接下来,沈月白按照他的要求,讲起了故事。
初遇部分不需要任何删减,沈月白把两人在工作中如何针锋相对描述得绘声绘色。
接下来的事过于机密,沈月白可要开始乱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