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问问为什么吗?我也有点想毕业去考检察院,经济犯罪也需要我们学民商法的嘛。”
同学半开玩笑地说道。
“起因是我跟着检察官师父办的一件案子。”吕治回忆道。“当时我陪着师父去讯问被告人。我主要是去学习的,顺便给师父当翻译,因为被告人只会说本地方言,而师父是外地人。”
“我现在还记得,被告人是一个小老头,整个人黑黑瘦瘦的,非常胆怯,口音又很重,我都有点听不懂。”
“师父因为听不太懂,哪怕有我在翻译,也显得很不耐烦。”
“他的事情其实只是,抓了田鸡,拿到市场上去卖。就涉嫌危害珍贵野生动物,被起诉了。师父问他要不要认罪认罚,他也完全不能理解。”
“田鸡居然也算保护动物吗,这我还真不知道。”同学咂舌。
吕治微微低头,垂下眼睛。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那时候我就在想,这样一个人,他可以理解什么是认罪认罚吗,他有机会知道抓田鸡是犯罪要坐牢的吗?”
“法律没有错,但被告人也谈不上主观有多大的罪过。我想了很久,才明白普法是社会的责任,法律自身是没法承担这样的责任的。”
心中的迷茫和法律的责任,孰轻孰重?
他不知道。
“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具体的案子,师父把量刑建议书交给我写,但我坐在那里无从下笔。”
“我第一次清晰地明白,自己的想法有可能影响和决定别人的自由乃至生命,自己肩上的担子是如此的沉重。”
“所以,我后来觉得大概民商领域更适合我,至少我不用再被刑事审判中沉重的道德责任感压垮。”
吕治自嘲道:“大概这就是逃避可耻但有用吧。”
“要我说,你就是想太多了。”
同学不以为意。
“咱们只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颗螺丝钉,认真做好自己的职责,在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对得起当事人就行了。”
吕治没再搭话,出神地望着身旁的紫荆树,有风吹过,粉白色的紫荆轻轻落在他蓬松的头发上。
暮春时节,他的脚步突然一阵浮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