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灵约法典 > 第125章 用益物权(2/4)
回百转,脸上却是毫无愧色,笑吟吟地说道。

    在这个言灵术式里,柯林抄了前世民法典和教科书给出的定义,没有一点心理负担:记不住前世的诗词歌赋,已经当不上文抄公了,更不会西方的诗歌,跟一群武夫谈诗词歌赋更是对牛弹琴。

    什么都没得抄了,起码总得让我抄点好东西吧。

    教科书的事情,那能叫抄吗?

    那叫活学活用!

    他看着少女茫然无知的纯真双眼,老男人特有的指导瘾无情发作,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很有必要给没读过一天书的小法盲塞勒涅普普法。

    “通过消耗魂质,领土的主权者,也就是我自己,说出来的话语,就是法律规范。”

    “而所谓的权利,就是法律规范授予个体生命的,来满足和实现其利益的力量——【意思支配】的力量。溯及语源的话,有些学者,管它叫做‘意思力’。”

    柯林慢慢回忆着经典的学术定义,同时想起,前世刘教授在课堂说过:

    社会科学里,莫衷一是的定义,哪一个都很难说最能接近真理。

    但开宗明义,至少能为学术讨论提供共识的空间,打好相应的基础。

    “权利下面有着相应的分类。对特定物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就叫作物权,其中包括了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我给你的权利是里面的用益物权,术式生效以后,那些胆敢来我领土上偷魂质的流浪者,都得给我滚蛋,把魂质乖乖留给你自己来拿。”

    对他人之物合法地加以利用,存在两种典型的方式。

    一种是债权式的利用,无非就是租赁和借用。

    另一种,就是柯林现在为塞勒涅做的,设立一项用益物权由她享有。

    柯林一口气说完,塞勒涅顿时苦下脸来:“啊,我还是没听明白诶”

    他以为自己说的已经足够简明了,可在塞勒涅想来,柯林说了这一大堆云里雾里的复杂概念,她一个也没听明白,反倒把自己给绕晕了。

    什么是权利?

    什么又是物权?

    听完她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怎么感觉比跟着陛下学习打架还要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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