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浊冲飞熊吼道。
如同一个饿了很久,突然见到了美味大餐的人,飞熊狼吞虎咽般将四分之一颗丹神吞了下去。
“胡子,出来!”
周浊再次发出了指令。
胡子之后是黑犬,最后是杨柳。
直到最后四分之一颗丹神被杨柳吞下,大家的脸色才渐渐从癫狂中恢复正常。
飞熊拿出一个类似于刮刀的东西,从其中一块狗头金上刮下几片金粉,并将这些金粉分别怼进了自己的耳朵、鼻子和眼睛里。
那些金粉一旦进入他的窍孔,便迅速和皮肉融为一体,甚至连眼球上的那些金粉,也迅速钻入了晶状体之中,消失不见。
“我不知道你们这些顶级异人是怎么吸收丹神的,”当最后一抹金粉彻底被吸收,飞熊用手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一边开口说道:“但对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来说,只有从狗头金下刮下来的金粉,才能抑制丹神里的邪气,保护我们的心智,让我们不至于立刻发疯。”
周浊无奈:“你们刚才的样子,和疯子也差不多了。那些狗头金,够你们用多久?”
“差不多能用到……丹神上的邪气完全散尽,”飞熊先是回了这么一句,旋即又摇头:“可能还不太够,回头还得想办法再搞一些。”
这么说来,对于这些异人来说,狗头金和食物、淡水一样,都属于刚需啊。
怪不得郑玉说,异事局掌握了全世界的黄金产业。
掌控了黄金,就掌控了所有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