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也好,大学生也罢,眼中对于自己都是满满的铜臭,对自己有所求,而眼前的女人,眼神清澈,干净至极。

    而后,林帆的目光聚集在女人裸露在外的大片皮肤上,因为夜魅的原因,女人不能下地干活,以至于女人的皮肤十分细腻,雪白如同羊脂白玉,让人忍不住想要一亲芳泽。

    看到林帆观察她的皮肤,沈妙衣有些惧怕的看向林帆。

    “相公,你想要的话,可不可以等我葵水过了。”

    “你莫要赶我走,好不好?”

    沈妙衣心中悲伤难忍,是知道自己有夜魅之症,但是这次故意没有告诉林帆。

    不是她不坦诚,而是之前被人买走,却因为夜魅之症,那些买走她的人宁愿亏一半的钱也要将她再送回官府。几次之后,若是再无人收留她,她就只能被扭送教坊司,成为那千人骑,万人尝的红倌人。

    可以说,林帆是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听到这话,林帆上前摸了摸女人的脸。

    “不就是夜魅吗?”

    “我买你来是干活的,不是干农活的,不需要你冒着大太阳在外面风餐露宿,田间除草。”

    “以后我来养你!”

    听到这话,一瞬间,沈妙衣眼睛水汪汪,整个人扑倒了林帆怀中。

    林帆,是第一个不嫌弃她患夜魅,且说了要养着她的人。

    林帆拥了拥怀中的可人,他不是什么矫情的人,前世他如同一只野鸡一般,从大山里飞出去,功成名就,成了一只金凤凰,生前身后事他早已经料理清楚明白。

    不过,也因为地位,接近他的女人带着利益目的,只要是漂亮,他便来者不拒,不过走的是肾而不是心。

    既然穿越到了这古代,还遇上了这么干净,且容易满足的媳妇,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当然是带她过上好日子了。

    只是,随着二人互拥,彼此间呼吸声越发沉重热切。

    林帆的双手也不由上下摩挲了起来。

    “相公,过几日,过几日奴家完完整整的把身子交给你好不好。”

    “你知道吕字怎么写吗?”

    “吕?”沈妙衣有些疑惑,不知道为何林帆会突然把话题放到了这种文学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