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饥荒?不存在的,我打猎养活全家 > 第67章 好家伙,发财了!(1/4)
    陆明洲回过头,定睛一看,乐了。

    “哟,新郎官,你咋来了?”

    “嘿嘿!”

    张黑子拍了拍背着的砂枪:“这不是三天后,准备订婚吗?家里也没啥酒菜,爷爷叫我跟你去打点野猪什么的。”

    “这么快?”

    陆明洲没想到这么神速。

    “还好还好。”

    张黑子埋怨道:“爷爷说,你昨天来了,也不进门。我出来找你,影子都没了。”

    “滚犊子,昨天是阴天,哪来的影子?”

    陆明洲嘲讽道:“你是看到人家两团肉,魂都没了吧?”

    张黑子老脸一红:“确实很大嘛,我就好这一口。”

    陆明洲想了想,张寡妇的也不小,这三个姓张的,还真凑一块去了。

    他懒得在这个问题上纠结:“老规矩,扒犁你拉。”

    “好嘞!”

    张黑子接过扒犁的麻绳,絮絮叨叨:“师弟,咱们这回得多打几头,野猪、狍子、貉子都行。”

    陆明洲撇了撇嘴:“你来!”

    张黑子急了:“这不有你嘛,你听我说,唉,你等等……”

    陆明洲懒得理这货,牵着狗,走得飞快。

    42号林区,上次被青皮子,赶来一大群野猪。

    这玩意儿懒,应该还在这周围活动。

    刚到山神庙,陆明洲发现附松树上有不少被蹭的痕迹。

    野猪喜欢用獠牙在松树皮上开一道口子,然后松树会流下松油。

    它就在上面拼命蹭,把松油蹭到身上,松树皮会被蹭掉,非常容易分辨。

    一旦野猪上了两百斤,山神都不敢惹。

    因为这时,它身上的松油混合物,已经非常厚了,叫“带甲野猪”。

    这一层甲,混合着松油和泥土,连砂枪都打不透。

    一般的猎人,只敢惹小野猪,两三百斤的,根本不敢招惹。

    陆明洲不一样,他当兵时,就是二班的。

    野猪嘛,当然是越大越好!

    虽然越大的野猪,肉越柴,根本不好吃。

    实际上,猪没有经过阉割,肉都是又臊又柴,口感不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