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饥荒?不存在的,我打猎养活全家 > 第14章 这天赋,太绝了!(3/4)
哥吧。”

    “干啥?”

    张五爷一声暴喝:“啰嗦什么,给你就拿着,婆婆妈妈什么样?带上他,以后你就是我们这一脉的唯一传人,长本事了,带带你黑子哥就行。”

    陆明洲没办法,只好依言戴上。

    张五爷很满意,摇摇晃晃地来到野猪身前。

    他看着野猪的眉心处,有一个小圆点,在汩汩地冒着血,地下的草都染红了。

    正是这一枪,干净利索,让这么大一头野猪,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直接gg。

    好枪法!

    好苗子!

    张五爷确信,自己是捡到宝了。

    他打这头野猪,都要两人配合,还得带上赛虎子。

    怎么打呢?

    就是两人分成两个方位。

    以野猪为中心,各50米。

    一人先开枪,“砰”一声,野猪吃痛会大怒,朝着开枪的人追来。

    另一人枪法要准,马上朝着它背后补上一枪。

    野猪朝着另一人追去,最先开枪的人,也换好子弹了,再追上去补一枪。

    如此拉锯,用上两轮,再上狗,一条野猪才能稳稳地打下来。

    如果,其中一人打偏了,或者枪哑火了,那就只有放下猎物,往树上爬。

    你在深山老林里,想跑过发狂的野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可这明洲,这才多大,一枪就把两百斤的野猪撂倒了,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别说他占了枪的便宜。

    这些枪,近距离的威力,还不如砂枪呢!

    要不是明洲枪法准,正中眉心,野猪皮粗肉厚,不追着三人来才出奇!

    虽然,有自己在,黑子力气也大,不至于怕了这头野猪。

    想留下它,只怕也很难。

    张五爷冲着张黑子喝道:“愣着干嘛?把这猪给收拾了!”

    他说收拾的意思,就是放血、剥皮,因为血不放出来,凝固在体内,野猪肉就不好吃了,又腥又臊。

    “我来吧!”

    陆明洲对着没凉透的猪,喉咙处一刀下去,鲜血流了出来,又准又狠。

    接着他拿着匕首,开始开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