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予欢从小就有一个梦想。
不是当明星,不是当总裁,而是想成为学校小卖部老板的女儿。
二十五岁那年,她终于在连续加班三个月后倒在了工位上。
医生说她是过度劳累导致的自主神经失调,建议她好好休息。沈予欢躺在病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喃喃自语。
第二天一早,她就递交了辞呈。公司正值上市关键期,生怕她闹出什么事情影响股价,给了一笔丰厚的赔偿金。
于是,她用这笔钱在城中村买了栋小二层楼,一楼开超市,二楼自住。
虽然不是小卖部老板的女儿,但好歹也算是超额完成了儿时的梦想。
“你疯了吗?”闺蜜苏芸端着咖啡,一脸不可思议,“现在谁还去实体店买东西?网购不香吗?”
“就是啊,”另一个闺蜜孙雅玲附和道,“大型连锁超市都开不下去,你一个小超市能赚什么钱?”
沈予欢摆弄着货架上的零食,轻声说:“能养活自己就行。”
毕竟,活着最重要。
开业第一天,生意出奇的好。附近的居民们都来捧场,沈予欢忙得连口水都顾不上喝。直到晚上九点,她才终于打烊,拖着疲惫的身子上楼。
“今天要好好犒劳自己!”她从冰箱里拿出一份自热火锅,正准备享用这顿丰盛的夜宵,楼下突然传来响动。
“该死的老鼠!”她抄起扫帚,蹬着人字拖就往楼下冲。夜风从半开的窗户灌进来,吹得她打了个寒战。
然而眼前的一幕让她愣住了。
超市侧门处,突然出现了一道七彩光芒,而此刻七彩光芒正旋转着,如同极光一般绚丽夺目。沈予欢正盯着那道突然出现的七彩光芒发愣,更离谱的事情出现了。只见一个锦衣少年拄剑而立,月光下,他的衣袍上沾满了暗红的血迹。少年面容清秀,但此刻却苍白如纸,额头上还渗着冷汗。
【这是个什么情况!!这服饰、还有剑,哪儿冒出的个古人?】沈予欢的下巴都要惊掉了。
“这是地狱吗?”少年虚弱地问道,声音里还带着一丝颤抖,“你莫不是来勾我魂的阴差?”
沈予欢听到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