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同白汐落争辩着:“小姐,我们这铺子不卖!”
“不说如今有生意,就算是没生意,也断断不会买了这铺子。”
白汐落居高临下。
“这胭脂铺子的地界甚好,可是,我已经瞧见了,你们这里没什么生意。”
“与其继续入不敷出,做赔本买卖,不若就买给我。”
“你们占着这好地方,太亏了些。”
这话,就说的含烟不爱听了。
“这位小姐,你真是说笑了。”
“就算真是赔了,这也是我们的地界儿,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们占着。”
“这是我们的地方!”
白汐落看向周围围着的人群,嘴角带笑。
“这盛京地界,自然都应该是北朔的地方,是陛下的地方。”
“无论什么商铺,都应以为民造福,便民利民为主。”
“如今,我的“三春晓”,是盛京生意最好的胭脂铺子,人人都爱去我那买胭脂。”
“可是,那地方又太偏太小了些,我想着,把这地界买下来,以后大家买胭脂,也方便些。”
“反正,你这店也快倒闭了,能不能转让给我?”
白汐落看似是在对含烟说话,可话,却是说给周围的百姓听得。
那些百姓,虽然都是普通人,平常跟本与这些事情沾不上边。
可是,“三春晓”家的胭脂,她们大多数人可都是买过的啊。
“三春晓”的胭脂便宜,质量也不错,三春晓若是把铺子开在朱雀街,那自然是更好了。
也省的她们跑那么远。
而且,铺子开在这,说出去,她们在朱雀街上买的胭脂,也气派些不是?
人都是这样,与自己的利益无关的时候,便都会无动于衷。
若是牵扯到自己一丁点利益便都会拼命争取。
于是,周围的议论声便响了起来。
“是啊,是啊,朱雀街这种好地方,就应该给好铺子来开啊,这才是造福百姓的。”
“对啊,这什么破铺子开了几年了,我连里面进去都没进去过,也不知道还开着干嘛?”
“你别说,那好像还真是“三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