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东赶忙跟媳妇解释。
“我爷的熟人在省城的某个军工厂里,我托那人给我改装的,非常适合打猎,子弹射出的距离可是老式猎枪的两三倍多。”
遇到把新枪。
枪法好的宁婉也是心痒相碰,没多深究。
“东哥,老叔今天来家里,说刚好要到公社去,就顺便把驼鹿肉拉上,给咱们处理了。”
“是啊。”
陈国富效率这么高,陈卫东也有点出乎意料。
但仔细想想,新来知青死伤了,肯定得上报公社,给出个处理办法。
那几个大队一起在山边围猎的事,估计也要快了。
想想那些牲口,陈卫东也觉得可惜。
如果这些牲口不伤人就好了,他可以每天来打,也不用走几个小时的路进深山了。
但偏偏这牲口可不听人话。
围猎这事也有好处。
他也想瞧瞧周边大队的猎人都怎么样,再打听下哪家有好狗崽或者好猎狗,他可是想建立这片的第一狗帮!
坐下吃饭。
陈卫东就发现宁婉手腕上戴着自家的传家宝,戴金手镯的手腕更是不断在宁小茹眼前晃。
媳妇的心思很容易就猜出来,陈卫东同情瞧了眼宁小茹,小丫头估计又要“求而不得”的眼馋了。
宁小茹跟在陈卫东屁股后头跑了一天,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一屁股坐下后就开始闷头狂吃,根本没有察觉到姐姐的心思。
宁婉十分着急,都想伸手,转下小妮子的脑袋,让她瞧见自己的金手镯。
自家男人送她了个传家宝,她就想让人羡慕一下。
但她不敢拿到外面去。
一来,怕被人惦记上,再给家里惹上什么麻烦。
二来,她也担心自己粗心,弄丢在外面。
所以,宁婉只打算在家里戴,顺便给自家妹妹瞅两眼,让她羡慕。
“小茹,你还在长身体,多吃几块肉。”
宁小茹一脸吃惊,瞬间抬起脑袋,看向宁婉。
怎么突然这么关心她?
宁小茹心里毛毛的。
她仔细回忆,自己最近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