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汴京诡案手札 > 第18章 陆启的好意(1/4)
    凶手用了一套比较复杂的作案手法,将死者带到熊耳山,围猎,再割头埋尸,还要处理死者的外袍和首饰。

    这不是一个世家公子会做的事。

    那些人一出生就处于高位,很多人都不把奴才当人看。

    他们想杀奴才泄愤,太简单了。

    在大宋的律法中,主子杀奴是不用偿命的,三年的刑期还可以赎刑,即交赎金就可免去刑罚。

    也正因如此,高门大户内,打杀奴才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若凶手出身权贵,像周放和黄玲这种奴才,杀了直接埋后院做花肥,或者扔枯井,只要门庭不倒,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发现。

    没必要在外头冒风险。

    如果是为了寻求刺激,那把人带到自家庄子自家果山,不是更保险。

    而且凶手杀了人,还做了很多细节上的处理,就是不想死者的身份被发现,不想让官府查到他头上。

    他很聪明也很谨慎。

    因为他知道一旦查到他头上,他跑不了。

    可若是富家子弟,根本不会害怕。

    白骨上的漆迹说明,凶手手里的弓箭已老化,说明用了很长时间。

    他懂得涂蜂蜡防潮,一定是在军中待过。

    穿着神卫军的军服行凶,一是掩人耳目,二来或许是为了出城方便。

    若是有路人看到他,也只会以为他在狩猎,并不会觉得有异常。

    凶手冷静、暴戾、谨慎,膝下可能有子,三名女死者都没有受到侵犯,说明他家庭和谐,有正常排解的渠道。

    林知夏边想边写,蘸墨的笔尖忽顿,在“暴戾行为”旁添注——或效仿军中惩戒手段?

    也许他曾在军中遭受过迫害,从而导致心理变异

    面前突然一暗,一阵龙涎香袭来。

    她抬头,果然是陆启。

    陆启把几坨黑呼呼的东西丢到林知夏的桌案上。

    “熊耳山已经搜完了,没找到那七人的头,这个,是在一条溪涧边发现的,应当是焚衣余烬。”

    林知夏看对方一身清爽干净,就连鞋帮都是干净的,完全不像是刚从山里出来。

    “你刚换了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