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荒凉与繁华的中间地带,总会有那么一个供人歇脚的去处。
长路漫漫,而人总是会累,一感到累,人就会想要找个地方歇息。
有些人歇一阵,就继续赶路去了,有些人则永远留下来了,作为活人,或者——死人。
云来客栈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白震山独自安放马车去了,而芍药则站在瞎眼大叔的身边。
这里的风已经没有那么冷了,却依然很烈,大叔不得不裹紧披风,免得它被吹起来。
在风声中,瞎眼的大叔听到一个脚步声,踩在细细的黄土上。
嘎……吱……嘎……吱……
大叔的眼睛看不到,听觉却异常敏锐,他发觉出:这里每一声“嘎”和每一声“吱”的间隔竟都是一样的,像是一只脚碾压到黄土地上,另一只脚紧跟着又碾压到黄土地上,不疾不徐,不紧不慢。
芍药却看到一个向他们走来的年轻书生,说是书生,却只是穿着类似罢了,却毫无平日常见书生那种面白而文弱的模样。
他的脸色黝黑,是常年烈日灼晒的样子,发黑的面皮之上,却是剑眉朗目,高鼻厚唇,比寻常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又更显得精神有力。
一身布衣沾满风尘,背着书生常用的背篓,鞋底磨损得只剩下薄薄的一层,仿佛已经走了很长很长的路。
书生不疾不徐地走到他们面前,行个礼道:“大哥,小妹,小生可否跟你们一同进入这客栈?”
大叔却笑了笑,反问道:“方才在路上相遇,我本有意载你一程,你却推诿拒绝,执意步行。现在却怎会突然改变主意,想要跟我们同行?”
书生解释道:“小生在路上不肯搭车,是想多看看沿途的风景,毕竟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现在呢?”
“说来惭愧,小生在路上遇到一个难民,见他十分凄惨,有意相助,一不小心把盘缠用光了。当下身无余财,却还想去客栈里面看看,见识见识这开在长路之上的云来客栈。只是囊中羞涩,恐怕……”
“哈哈,不同行也是为了多看,同行也是为了多看,也是个有趣之人。也罢,你想看便请看吧!”
大叔心中觉得这书生颇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