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了,没给原主教过什么东西。反正死无对证,云歌只是想借个来路,提一句就够了。
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对劲?谁有胆子接二连三的质问亲娘!
云歌的手在便宜丈夫的腕上搭了十几息,眉头渐渐展开,这人的脉象虽乱,但很有力,身体没什么大问题,晕倒像是思虑过重急火攻心造成的。
他有什么好思虑的?
“娘,爹怎么样了?”谦湖一直盯着娘,看见娘神情缓和,赶紧发问。
“没事了,明天就能醒,你们别在这儿挤着,又乱又烦人,都回自己屋。”
云歌下了定论,有人欢喜,有人失落,云歌懒得说他们那些小九九,把人赶出去关上门,才把装银针的小包掏出来。
今天让家里人知道她会医术已经够了,得给他们些时间消化和默认,等时机差不多了,再露针灸手艺,一步步循序渐进,免得引人怀疑。
云歌用灯火给银针消毒,在床边坐下,灯光昏暗,便宜丈夫的脸埋在被褥里,胡子头发披下来,什么都看不出来。
想到下半辈子要和这个糟老头子过了,说心里不失落,那是假的。好在便宜丈夫性格古板迂腐,因为这两年儿子陆续成亲,孙子都有好几个了,怕有老来子已经停了房事,否则云歌真的接受不了。
缺了口的黑陶灯盏里,灯芯噼啪一跳,火光亮了一瞬,将孤寂的影子投在窗纸上,漆黑夜色弥漫,云歌垂着眼睛,回忆自己人生唯一一段感情经历。
那是一个典型的富家女爱上穷小子的故事,放在某音某书上,能被劝上万条恋爱脑不可取。
云歌家境优渥,上海市中心住着大别墅的水平,父母忙于事业,四十来岁才终于生了一个孩子,千娇百宠,没受过一点委屈,结果大学遇上个男的,一头栽了进去。
平心而论,云歌认为前男友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虽然是个农村出身的孤儿,老家还有不少烂亲戚,但智商极高,相貌英俊,能力也强,妥妥潜力股。
最重要的是对她特别特别好,好到云歌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比他的命还重要。
尽管身边好友都劝她,说两人家庭条件差距太大,不是良缘,父母也隐隐露出反对的意思,但云歌从没想过要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