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年代:开局洪灾,打捞绝美村花 > 第七十九章 目睹杀人现场!(1/4)
    “你这玩意,是从哪来的?”

    金戒指在火光的照射下,闪得人眼睛疼,陈兴平抓着金猴儿的爪子,问着它。

    金猴儿吱吱了两声后,用另外一只手指向了刚才它刨坑的地方。

    示意陈兴平,这玩意是自己刚才刨出来的。

    “来,给我给我,等会我给你肉吃。”

    这玩意能换肉?

    金猴儿立马兴奋的金戒指塞到了陈兴平手里,然后指着兔子肉吱哇乱叫个不停。

    “吱吱……”

    陈兴平没搭理嘴馋的金猴儿,他现在的注意力都在金戒指上。

    这年头的金戒指,可都是实心的,根本不存在空心一说,只有掺假货。

    但是陈兴平手里这枚金戒指,成色好,一看就是纯金的。

    而且重量也不少,掂起来沉甸甸的,怕是有个二十克!

    陈兴平估摸着,这枚金戒指以前应该是个男人的。

    像是地主之类的胖子才会戴的。

    毕竟,二十克的金戒指,重量不低,而且也挺大的,怕是只有胖点的男人才能戴。

    不管这戒指以前是谁的,现在到了陈兴平手里,就是他的了!

    陈兴平都没想到,这山洞里竟然还有这样的宝贝。

    于是他起身去仔仔细细的搜寻了一下山洞。

    只可惜,没了。

    山洞里就一个金戒指,还被金猴儿无意间给挖了出来。

    金猴儿看着陈兴平四处忙活,它现在一门心思饿只想吃肉。

    它扯着陈兴平的裤脚,让他赶紧把肉分给自己吃。

    陈兴平将金猴儿抱起来搓了搓,夸赞着它,然后撕了个兔腿给它。

    “好好好,你是大功臣,给你肉吃。”

    “吱吱!”

    金猴儿接过兔腿,大口大口的吃着,眼里全是对陈兴平的感激。

    陈兴平发现,自己遇到金猴儿以后,运气蹭蹭蹭的往上涨。

    这家伙,先是带自己发现了猴儿酒,后面又挖出来这么大一颗金戒指。

    它是自己的福星啊!

    陈兴平对金猴儿也很大方,将一大半的兔子全喂给了它。

    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