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秋珊同 志,大家都散完了,俊民哥让我来帮你收拾收拾,把碗洗了。”
李秋珊闻声回过头,只见刘珍珍站在身后,脸上写满了不情愿。
她深吸一口气,抬手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强打起精神,这才起身走了出去。
剩下的饭菜赵俊民已经收拾妥当,她看着那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碗,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
想到自己所有的证件都在他手里,还是蹲下身子,刷洗起来。
赵俊民擦完桌子,蹲在她的身边一起刷碗,视线却紧盯着她的手。
突然他开口问道:“我送你的戒指呢?”
这是他求婚时,戴在她手上的,平时她都舍不得摘下来。
如今看到她手上空落落的,有些不习惯。
她买票前就把戒指以18块的价格卖给了银器店的老板了。
说来也是可笑,三年间她手头连买票钱都不够,平日除了照顾赵母,只能挤出一点时间,根据自己以前的长处做做帮工,赚的一点零用也一分不剩贴补到了赵家。
她随即稳住心神,抬眸看向他:
“今天厨房里多荤腥,我怕沾上不好清洗,收起来了。”
听到李秋珊这么说,赵俊民心里的那丝怪异总算消失不见。
闻言,刘珍珍撇了撇嘴:
“秋珊同 志就是讲究,我们从小就做惯了这些活,哪怕什么荤腥啊,对吧俊民哥?”
赵俊民低着头,一言不发,手上的力道却不自觉地加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他不明白都已经三年了,为什么她还是改不了大小姐的臭毛病。
再这样下去,她能安心和他过一辈子吗?
“啪” 的一声,碗从赵俊民手中滑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他丢下手中的帕子,抬眸看向李秋珊:
“村长说,明天轮到我们家去水田劳作,你代替珍珍去吧。”
她手上动作一顿。
因为水田劳作难度大,往年都是赵俊民亲自去。
每次回来他都累得立刻倒头大睡,她只能心疼地默默替他擦洗完身体,再轻轻抹上药膏。
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