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
只见几个穿着简陋毛皮衣服的羌人劫匪,从树后钻出。
为首的是个身材高大、面容凶狠的壮汉。
他的手中握着一把短刀,刀刃上还带着些血迹。
“百来个汉兵壮丁罢了,都杀了!”
壮汉冷喝一声,话音刚落,数百道人影便如离弦之箭般冲了上来。
士兵和军官对视一眼,皆是露出一丝凝重。
“军头对这里的情况早有预料,坚持住,不要硬拼,多周旋!”
官兵这边,只有一队人,不到百人。
但羌人,却有三百多人。
官兵的装备好些,结阵据守,撑一段时间,问题不大。
打了许多年仗,大汉男儿,没有几个怕死的。
羌人劫匪,是一波散匪,没有什么组织。
领头的,是靠着自己的个人武力整合的这伙劫匪。
官兵这边不深追,不乱阵脚。
一边人多,一边甲厚。
斗了半个时辰,羌人和官兵都未能占到便宜。
就在双方僵持时。
不远处传来一阵阵马蹄声。
“不好,有马蹄声!!!”
在这个时代,马,尤其是成建制的战马,对于数量不多的步兵而言,直接碾压。
李海益骑着马,带着自己所属的两个百人队,前来支援自己的副官。
副官带出的这个百人队被人围,李海益早有预料。
本地羌人流匪作乱,此地已经集聚越千人。
李海益奉命剿匪,但手里,只有不到五百人。
五百人,还需要分出两百人,守护自己的辎重粮草。
能动用的,只有三个百人队。
若是常人,定然就固守待援了。
但是李海益并不需要求稳,他参军,是为了歼敌夺运,是为了奉命正朔。
此时,两种术法均可在此次战斗之中施展。
李海益算过,这一次战斗,足够让他筑基入道了。
事实上,副官李传也的确没有让他失望。
带着一个百人队,成功引出了一半的敌军。
李海益自己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