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模糊的魅魔,并不知道对人类用这个称呼,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只是遵从自己的本能。
紧紧抓住唯一的救命稻草。
以往也不是没有猎魔人酷刑打骂他,就为了听他天籁般的嗓音叫一声“主人”或是别的什么羞耻称呼。
项之昂从来没屈服过。
可沾上眼前这个不知道是敌是友的女孩,他的嘴就像有了自我意识,一声又一声的主人接连溜出来。
哪怕是要他命的猎魔人也无所谓。
他的血肉、筋骨、毛发……主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过得告诉主人,他是可再生资源,一次性用光不划算。
最好是养着他,跟养猪一个道理。
越肥越划算,偶尔还能割肉放血。
项之昂在纸箱里仰着漂亮的脸,视线透过供他呼吸的小圆孔,痴迷又狂热地落在女孩微微垂下的脸庞。
主人也在看他吗?
虽然视野很小,随着推车的颠簸看不太清楚,项之昂还是觉得主人好美,而且是一种超越任何魅魔的美。
好饿。
想舔。
原来那些猎魔人没有骗他。
魅魔真的是一种卑劣下贱的生物。
比如他,一见到主人就不知廉耻地贴上去,什么矜持自爱全都抛到脑后,恨不得吐着舌头像狗一样啃主人。
当然了,他的牙齿没有狗牙尖锐,舌苔也比狗细腻柔软,舔主人的时候也会轻轻的,不会弄疼主人的肌肤。
想着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项之昂失血过多晕厥过去了。
即使处于昏睡,他也维持着仰头的姿势,从纸箱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和苏瓷紧紧交握着,一秒舍不得松开。
不想晃得他太难受,苏瓷在尽量保持速度的同时,一路都推得很平稳。
因为有猎魔工会在悬赏项之昂,苏瓷没有送他去人多眼杂的医院。
对从头到脚都是宝的魅魔而言,没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即使是医院的白衣天使,也极有可能以公谋私。
五千万一毫升还被疯抢的血液。
谁不想趁机拿走那么一丁点呢?
苏瓷租的房子在七楼,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