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元在北方虎视眈眈,国家百废待兴,军队粮饷、土地荒废、水利建设……大明好似嗷嗷待哺的瘦弱孩童,急需大量钱财来解决问题。
而朱十一在位的时候,并不愿意发行纸币,总是以什么本金不够为由来搪塞老朱。
老朱每次都因大明铜矿产量低和朱十一商量,铜钱一来不利于流行,二来也是入不敷出,顶不住了,急需纸钱来缓解压力。
只不过朱十一一直不答应。
老朱懒得再忍,将朱十一罢黜之后,则开始不限量发行纸币。名叫大明宝钞。
发行之际,朱元璋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强制推行大明宝钞。
其中最重要的是"钞法十条",这些法令规定:
第一,所有商业交易必须使用宝钞,违者重罚。
第二,禁止私自买卖金银,所有金银必须上交官府换取宝钞。
第三,各级官府收税必须收宝钞,不得收取实物。
第四,官员俸禄全部改发宝钞。
第五,违反钞法者,轻则杖刑,重则处死。
“斩首后,将他们全部悬于城门上,以供百姓观赏!以儆效尤!”
朱元璋,顿了一下,觉得单单斩首还是有点不够,觉得还是将其尸体悬于城门上,才解恨。
当初朱十一是以官商合营的方式,收购百姓手中的粮食,再以平价粮卖出去,以此来稳定物价。
并且朱十一给官员的补贴福利很高。
朱元璋看在眼里,记在心中,知道要稳定物价,但是他对商人参与此事的方式,实在不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