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做吃食挣的。”
汉子不可置信的大喊,“简胖丫挣的。”
萧炎点头,没错,就是媳妇儿挣的,他就是个吃软饭的,包括他家里也一样。
“你们可能没吃过她做的饭,比县城的厨子做的还好吃。所以,家里现在,都是靠她。”
县城来的几个师傅想起前阵子的伙食,“是啊,确实是好吃,这么多年,我们也去了不少有钱人家里干活,没一家有你家里的手艺好。”
萧老头抿唇,觉得有些丢人,小五难道不觉得吗?他竟然亲口承认,他自己是个吃软饭的,以后在村里,他腰杆子还能挺直吗?连带的,他们沾了简宁光的萧家人,以后在简宁面前,也矮人一头。
糊涂呀!
夫纲不振,怎么做好一个当家人?
村民们被这个重磅砸的外焦里嫩,简胖丫,竟然这么厉害的吗?
萧炎都亲口承认他吃软饭了,肯定没错。
艾玛,自己媳妇跟简胖丫好像不对付。不行,不行,回去就跟他们说,必须和她好好处,学学她咋做菜的。
真是好奇,比县城厨子做的还好吃的饭菜,到底是啥味道的。
突然的,就很羡慕萧炎怎么办?胖媳妇也不难看了,会做饭,还会挣银子。
家里有个厨子,是啥感觉?
“萧炎,你现在的日子,不就是天天吃香喝辣,下馆子。”有人羡慕的说。
萧炎无言以对,他确实觉得,媳妇儿做的比酒楼还好吃。也确实现在吃的不赖,回老宅一次,他还有点吃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