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我刚穿越,重生的权臣就来退婚了 > 第102章 两人都不见了(2/3)
爹爹?”

    八岁的春苗要懂事许多,知道娘亲在家时过的什么日子,便对妹妹说道:“爹为了小娘,就把娘赶出来了,娘怕咱俩被小娘欺负,才把咱俩带了过来。不是娘不让你去看爹,是爹不愿意看到咱们。”

    春花抽噎道:“姐姐,爹真不要咱们了吗?”

    “……”

    下午,宋立春下工时,去县城打听消息的两人也回来了。

    林大有这边也算有些收获。

    “我问了许多人,那客商确实是用船运的兔子。”

    “我还想到一点,兔子难养易生病,在船上更是不能待太久。我怀疑,那客商应该是运不了多远,就把兔子卸下来卖给别人了。”

    “眼下的问题是,我们无法打听到他把兔子卖给谁了,也不知道附近哪些地方有吃兔子的风俗习惯。”

    宋立春也为难了。

    现在不光交通落后,获取消息的渠道更加落后,可不像后世想知道什么问题,网上一搜就全搜出来了。

    “知道运去的地方不远就好,早晚能被咱们打听到的。明天我去沈家时,问问夫人和少东家,看他们会不会知道点线索。辛苦你了,林大叔。”

    “大伯母,你打听的怎么样了?”

    杜娟今天也不白跑,不光去了林大有介绍的那两个硝皮匠家,还靠着两条腿,硬是把另外几家也全跑去问了。

    但是,得到的消息却是一模一样。

    “他们都不收兔子皮。”

    至于原因——

    “兔毛需要精细去绒,还容易发霉腐烂,鞣制难度也大,鞣制好后不容易上色,还容易脱色掉毛,保暖也不如羊皮的,根本卖不上价。忙活半天,费劲不少,卖的时候就是赔本赚吆喝,所以硝皮匠们都不愿意收兔子皮。”

    宋立春暗道,难怪后世兔子皮毛的衣服也少,那还是在有专门饲养以毛皮为主的兔子品种的情况下,何况现下养兔子还是以食其肉为主的品种,那皮毛就更不值钱了。

    杜娟接着说道:“几个硝皮匠都说了,咱们这没几户人家养兔子,偶尔有人杀兔子吃,皮毛也都是直接扔掉。卖兔子皮这条道,在咱们这是行不通了。”

    “那还是卖活兔或者兔子肉吧。”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