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捐,在现代,不少见。
就算没见过,但也听说过。
就比如那个微软的盖茨。
再比如,周某发。
不过,裸捐虽然也带个“捐”字。
但是,它有好多种分支。
像内地慈善第一人的陈姓大标哥。
他的“裸捐”可以说是纯粹的为了慈善为目的的。
而另外一种分支,就像比尔那种,又或者是现在韩芳说的裸捐,这就涉及到避税的问题了。
是的。
就是避税。
众所周知,在灯塔,富兰克林曾经说过,死亡和交税是不可避免的。
而且,灯塔那边的税还是“属地”原则。
哪怕你是过去旅游的,只要你在他那挣到钱了,都不可避免的得要交税。
就更别说做生意的了。
而且,灯塔那边的“遗产税”还居高不下。
自然而然的,避税,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而基金会呢,也就这时候开始兴起了。
在灯塔那边,大体上,一个基金会只要每年做慈善的金额大于5,就可以免税了。
5,说句不好听的,通货膨胀都要比这个数字大了一些。
就更别说那些“富豪”们每年盈利了。
至于说我捐给你,你捐给他,他在捐给我,呵呵。
知道就行哈。
这样一来,也就越来越多的“富豪”选择去裸捐。
反正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基金会里的工作人员不可以是亲属。
而且,工作人员的工资,还不是基金会说了算的?
就像现在的周浩然手里的刘世杰这个身份。
他什么都没干,每年就能从基金会里领5万美金。
看。
这不就是换个方式,“继承”遗产了么?
这样一来,继承者高兴了,不用交大笔的遗产税,还能继承财产。
而捐助者也高兴了。
不用减少大半的家产就能留给孩子了,甚至,还能留个好名声。
而基金会也乐了。
虽然每年得付出点,但是相较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