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或和任尺曾经是童虎的左膀右臂,可谓是凤雏卧龙。
可惜时过境迁,右边的凤雏去了第二矿队,卧龙还依旧留在童虎在左边。
“武大人吉祥,您老这身酷酷的打扮这是要去哪里呀?”
也不知道为何,任尺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
童虎愣了,也不感觉小腿骨折的疼痛了。
“这不是明摆着嘛,就是要追逐前面的狗男女!”
“我们听从关大哥的嘱咐放水,但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放吧!”
“这小子疯了?”
“这小子一定会被那变态一巴掌拍死!”
“……”
“可千万不要殃及到我!”
众矿奴立刻静默,表情各异!
任谁都能看的出,武厥现在不是酷酷的,是狼狈,而且非常的狼狈?
“我要去哪里?”
武厥竟然停了下来,看着周围童虎等众人,似乎感觉有些熟悉。
众人脊背遗憾,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是呀!去哪?”
任尺故作惊讶的追问道。
无论是修仙之人,还是一介凡人,好像都对那种溜须拍马的人异样的钟情,那武厥就是如此。
曾经对待任尺的态度,有时比对童虎还好!
“哦,想起来了!我去杀人!”
武厥此言一出,原本有些呆滞的眼瞳,骤然一凝,似乎想起了什么,抬脚间对着前方急射而去。
“哎哎,武大人,等等我!你还没说要去杀谁呢!”
任尺依旧不依不饶,抬脚间也是身形一晃,紧随武厥而去。
“前面那对狗男女!”
武厥有些呆滞,竟然机械的答复了一声,不再理会任尺。
“啊?知道了,一定是他抢了你媳妇!我看着他背着一个小媳妇跑的!”
“对付他,前辈一根手指头就可以将其按死!”
“哦哦,明白了,前辈高义,不愿意被人说是境界太高欺负一个小辈,所以自降身份,让他三分,以示公平?”
武厥无语,似乎是表示认可,可是“高义”二字总感觉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