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鳍金枪鱼,又称海洋爱马仕、海洋劳斯莱斯。
体型巨大,最长能长到3米多,体重可以超过450千克,相当于一辆小汽车的重量。
居然能在我这个像小池塘一样的地方,钓出来。
“这就是大力出奇迹吗?”程宇盯着在地上翻腾的蓝鳍金枪鱼,略微有点呆滞。
这条蓝鳍金枪鱼实在太大了,程宇望着它,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两个念头,一是把这大家伙先放进池塘里养着,等想吃的时候再处理;二是直接杀了,找个地方存起来。
可如果要实现第一个念头,那么问题来了:蓝鳍金枪鱼是高度洄游的鱼类,在自然环境中需要广阔的海域来觅食和繁殖,这就需要程宇将空间放大到至少数公里长。
空间是能放这么大,可是只有空间,没有水啊。
程宇现在上哪里,能给它整上这么多海水啊。
还得根据蓝鳍金枪鱼的食谱给它找点吃的。
第一个念头一时半会根本没法实现。
还是杀了吧。
程宇看着被鱼尾扫得乱七八糟的庭院,无奈地叹了口气。
说干就干,程宇挽起袖子,一挥手,厨房里飞出了一把长刀。
看准蓝鳍金枪鱼的头部,程宇大喝一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巴掌拍了下去。
“嘭!”
这一拍,原本还活蹦乱跳的蓝鳍金枪鱼就像被施了定身咒,一下子就晕了过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然后程宇把将其一把抱起,放置在了一个临时的工作台上。
随后他拿起长刀,运起超级感知,就像开启了透视眼一样,仔细地定位着蓝鳍金枪鱼的动脉。
“找到了!”他轻声说道,然后手起刀落,精准地划破了动脉。
刹那间,鲜血喷涌而出,幸好程宇早有准备,迅速在工作台下方放了一个大盆,接住了喷涌而出的鱼血。
这放血可是个技术活,放得好,鱼肉才会更鲜美。
放完血,程宇马不停蹄地开始去鳃、开膛、去鳞。
他的动作干净利落,每一刀都恰到好处。
要不是大力水手菠菜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