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前方异常 > 第1章 正经人谁写日记(2/4)

    赫然是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本封面有着手写的“失忆”,似乎是给这本日记本取的名字。

    齐时易将拿在手中,不自觉的就打开了日记本。

    日记本的文字就如磁铁一般疯狂地吸引他的目光,仿佛魔鬼的引诱:

    【我,齐时易,是超人!变种人!异能者!超能力者!非凡者!超凡者!

    总之,我无敌了!

    把公屏打在牛逼上!

    咳咳咳,咱不是主播,低调低调。

    还是把牛逼写在纸上吧。

    嘿嘿。

    话说必须要告诫你,也就是我,准备使用超能力的时候必须提前写日记或者留下笔记!

    记住!每次使用超能力必然会失去记忆!

    没错,当你也就是未来的我,看到这本日记的时候,我或许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家在哪儿,不记得熟悉的人叫什么,甚至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或者要做什么。

    不过没关系,哪怕想不起来,也有这本日记告诉你必须记住的事情!

    这样和未来的自己说话怪怪的,我这会不会太神经兮兮了?

    算了,不调侃自己了。

    想问为什么从这里开始用红笔写?

    重要的东西要标红,这很合理!

    必须注意几点:

    第一,只要是我极度想实现的东西,哪怕只有一瞬间,我都能让他变成现实,这是我的超能力。具体的可以看备注为《学校日常》《日常》的日记本。

    第二,用超能力实现的东西越抽象或者越复杂,失去的记忆就越多,反之,失去的记忆则越少。

    第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绝对不要尝试获得自己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包括记忆!

    绝对不要尝试获得自己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包括记忆!

    绝对不要尝试获得自己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包括记忆!

    第四,除了这本日记,其他日记里有关直接描写我有超能力的部分都被我撕了或者改了。其他日记里有强调怪事之类的字眼,指的就是我使用了能力。

    第五,我对这本日记使用了能力,这本叫《失忆》的日记,只要出现在我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