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明元辅 > 第262章 新的阴谋(上)(5/7)
”。同时搞粮长还有个好处,就是减少了公务员的配额,可以给国家节省开支。

    因此,老朱在他的大诰中说:“粮长之设,便于有司,便于细民。所以便于有司,且如一县该粮十万,止设粮长十人,正副不过二十人。依期办足,勤劳在乎粮长,有司不过议差部粮官一员赴某处交纳。”

    你瞧瞧,多好的政策!原来要养十个人、二十个人才能办好的差事,现在交给民间自己办了,只要派个人过去交接一下拿回来就完事。真是省人又省力,还不会出现什么欺男霸女的丑事,多么伟大光明正确。从大诰、诏书的字里行间,但凡识字的人都能看得出老朱对他的粮长制有多么满意。

    于是乎,粮长制开始推而广之。大概是因为要产粮大户多承担社会责任的缘由,“田土多者”为粮长,粮长职位当然就落到了地主乡绅的手上。

    毫无疑问,在封建专制社会,权利必然带来好处,而当权利给了有资源的人,自然就更是大大的好处。地主乡绅本来就是掌握相当社会资源的人,再坐上了粮长的位置,有了征粮的权利,诚可谓是如虎添翼,能得到大大的好处。

    这好处首先就是可以借着做粮长中饱私囊。粮长的主要职责,是粮税的催征、经收、解运。按照规定,粮长先要领到官府的勘合,之后按照要求给里长下达征粮指标,然后里长再把任务布置给甲长,甲长再挨户征粮。

    甲长收到的粮食之后,汇总给里长,里长汇总给粮长,粮长清点汇总完成之后,还要负责押运至指定地点,这样才算是完差。

    很显然,在这样多层次的办事过程中,大可以发挥聪明才智,通过各种方法巧立名目,营私舞弊,获取暴利。

    比如就在洪武年间,就有个粮长叫邾阿乃的,他巧立名目搞出了一大堆名堂,诸如收舡脚米、车脚钱、脱夫钱、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本来朝廷给他的收税定额只有一万石大米,结果这厮不仅收了三万两千石大米,还收了一万一千一百贯铜钱——他当然不是为了混个业绩出色,一万石大米之外的多余部分显然全部进了他自己的腰包。

    这可不是个例,比如又有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人,私自附加了十八项税种,同样捞得盆满钵满。凡此种种,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