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都护府的监察体系建设,建议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察院,以确保都护府及其下属机构的公正高效运作,并强调了监察机构与中央政府之间的信息流通和监督机制。
察院制度本身没什么奇怪,大明各省都是如此。只不过熊廷弼将西域都护府的察院职能明确了不少,而且掺入了一些私货。比如按照他奏疏中的说法,就明确了内阁对西域察院的监督权力。
要知道,大明各省的察院本质上只是围绕该省巡按御史一人来运转的,而巡按御史这个职务相当特殊,他甚至不必向他所在的上级衙门——也就
是都察院负责。
没错,当御史挂上了「巡按」名头,就只向皇帝本人负责。只有当巡按御史交卸巡按职责,重新回到都察院成为单纯的监察御史,才需要向都察院的主官左都御史负责。
那么如果西域将来的监察制度采用熊廷弼的建议,就会形成「都察院指导,内阁监督」的双重领导体制——当然,理论上最终的决断权还是在皇帝。然而众所周知的是,一旦内阁也有了明确监督权,实际就一定会大大代替皇帝的直接管理——正如现在朝廷的行政权一样,万事都先经过内阁一手,皇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就只能按照内阁的建议来决策。
汉弗莱爵士有过名言,大意是:我们要给首相几个选项,让首相觉得自己是可以选择的。但选项里有两个选项意思差不多,剩下的一个选项则基本不可能实现,比如向法国宣战或者轰炸华沙。
内阁同样可以这般影响皇帝,比如给皇帝的建议有三个,其中两个大差不差,另一个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选,于是皇帝大概率就只能按照内阁的意思下旨。
不过话说回来,大明官场比大嘤官场多数情况下还略好一点。原因在于,大明内阁很少会被同一派人把持,而只要有不同派系的阁老存在,双方就可能内斗,继而很难完全操弄皇帝的思维。
好在,如今的内阁基本上是高务实的一言堂了……
说回监察制度。别问为什么内阁拥有监督权就成了领导西域巡按——看看大明巡抚的发展,巡抚一开始就是朝廷派往地方监督当地官员的,久而久之却成了名正言顺的领导该省三司的当地最大官员。
另外与王庭撰一样,熊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