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武侠修真 > 综武江湖:我为大理寺卿 > 第五百四十九章 协议达成(6/7)
我们表示什么诚意?!”

    “我需要一个梁王不会反悔的保证,比如以世子殿下为质!”

    杨清源微笑着直视赵敏双目。

    “不可能,兄长乃是父王的世子,父王就我们这一对儿女!”

    “所以,王兄的分量就更重了,梁王殿下肯定也不会希望世子出事,如是有世子为质,双方必然可以精诚合作!”

    “不可能!”

    在这个问题上,赵敏丝毫不愿让步!

    “如果一定要人质,那就我来!”

    “敏敏,你虽然是郡主之身,但是毕竟只是女子,分量怕是不够吧!”

    赵敏自信一笑,“我虽然是女子但是自问才智更胜男儿,更是我父王的重要谋臣,而且父王和兄长都极其宠爱我,只要我在你手里,他们是决计不会违约的!”

    赵敏直直的迎着杨清源的目光,不退半步!

    最终经过双方的扯皮,达成了协议,由赵敏作为质子前往天策军中。

    ……

    ps:此段不占用正文字数。

    有朋友私下我问,关于半成品楼的问题,作者君浅谈一下。

    这个大理寺是有判例的,2019的民再245号。

    国朝虽然是成文法系,但是判例也是很重要的参考。

    判决很长,但是其中裁判要点可以简单一说。

    1、起因是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房,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

    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其实是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从合同的,主合同既然已经解除,那从合同也不该继续履行,应当由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而不是由买受人承担返还义务。

    简单地解释,就是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为了买卖合同,现在买卖合同解除了,剩下俩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2、钱庄的借款合同要求购房者在既未取得所购房屋亦未实际占有购房贷款的情况下归还贷款。

    通俗的说,就是钱出钱庄,入开发商,借款的那个都没见过这些钱,现在要他们还!

    在购房者对合同解除无过错的情况下,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其负担,各方权利义务失衡,显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