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岁月深深地敛进骨子里,磨成通透的白玉。但哪怕在最深的夜里,也能熠着长明不灭的光芒。
不过现在的少年大叔也不错,少了三分内敛,多了少年的意气风发。
“他们很强!”盖聂手中的青霜一阵轻鸣,剑意锋芒几乎有透出剑鞘。
杨清源点了点头,“不错,他们的决斗,你们可以好好学,两个人的剑道天赋,惊才绝艳,对于任何剑客都会有巨大的启发。”
……
金陵城中,一家客栈之内,叶孤城正在休息。
无论是西门吹雪还是叶孤城,都不是缺钱的人,所以叶孤城选择将这间客栈给包了下来。
他不习惯涉入红尘太深,万丈的红尘烟雨只会让他的剑心不再无暇。
而人就是最大红尘。
无论是用钱还是用剑,他做到了在当下这个客栈紧张的时节,独霸一整间客栈。
正在他闭目养神之时,一个人出现在了客栈的院中。
叶孤城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来人。
就当这个身穿黑袍的人要踏入客栈之时,只觉得眼前一亮,一道剑光自天外落下。
来人似乎没有想到,叶孤城的出手会如此的果决。
但来人也不是等闲之辈,一柄刀立时出鞘,竟是挡下了叶孤城的这一剑。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外飞仙吗?!果然是威力惊人。”
来人脚下站立的青砖已经尽数皲裂,而他自己才知道的,虽然他挡下的这一剑,但已经有一缕剑气攻入了他的经脉。
“若刚刚是天外飞仙,你现在应该是个死人了!”叶孤城收剑回鞘,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
随后,叶孤城看向了来人的那柄刀。
“这柄刀不凡!”叶孤城有文化,但毕竟不是杨清源这种数据库型人才,那刀柄上的两个古篆,他不认识。
来人反手收刀,“此刀名为昆吾。昔周穆王时﹐西胡献昆吾割玉刀及夜光常满杯﹐刀长一尺﹐杯受三升。刀切玉如切泥。”
对于自己的爱刀,来人显然很满意。
“你这样的人,不会寂寂无闻,我应该知道你!”
“在下太行刘一刀!见过叶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