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继续依着墙绕起了长刘海来。
是谁,技多不压身的?她要找那人算账!
真烦哪!
随便写个字,都被校草拿去当珍藏了。
郑毅凡是有多喜欢书法呀。她不稀罕!
咦,方迪把额前的长刘海绕到第三圈的时候,忽然灵光一闪,何不写几个字送给大哥哥呢。预祝他金榜题名,考入自己理想中的学校!
一来,可以加深大哥哥对自己的良好印象!
二来,可以趁机,再接近大哥哥几次,每次都以好学好学习为由,不了两句,就走开了,走开以后,一周都看不到见他了。
三来,纵使三个月后,无缘再见,至少,也能留个纪念吧。
偶尔看见,也许,还会偶尔记起她来。
方迪看了一眼认真画着杂草的郑毅凡,顿时觉得,又顺眼了许多。
嗯,其实,还是,大哥哥更帅一些。
在抽屉里摸索了一会,心翼翼地抽出两张淡绿色的信纸来。
左右想了想,拿了钢笔,又拿了一张空白的素描纸,在上面心地打起草稿来了。
写了两笔,又停下来了。
大哥哥是学音乐的呀,她送他硬笔书法字,万一不喜欢怎么办呢?
目光扫到了一旁仍在认真的郑毅凡身上。
损饶话都珍藏了,更何况是她用心起的了呢!
艺术,毕竟都是相通的嘛!
写好了,怎么送呢?
方迪又纠结了一下,不由得瞟了瞟郑毅凡一眼。
这人还是聪明的,居然,都提前找好信使了。
咦,方迪眼睛左右转了一圈,瞟了一眼郑毅凡,又瞟了瞟左方的耿欣雨的高马尾,相互帮忙吧。
打定了主意,方迪便一笔一划地打起了草稿来。
郑毅凡瞟了一眼那两张扎眼的淡绿色信纸。
好漂亮,还有淡淡的清香味。
这准备要写情书了嘛?
他可不乐意当信使!
握笔,继续画起了画。
画了两笔,又忍不住地朝那淡绿色的信纸看了两眼!
绿色,可是他最喜欢地颜色了。